注意!今天起,全部iso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必须网络签到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0次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10月27日发布的《认监委关于扩大认证审核签到系统使用范围的通知》,从今天起(2022年12月1日),在2021年部分认证领域使用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系统进行审核管理的基础上,扩大认证审核签到系统的使用范围,将全部管理体系认证纳入系统必签领域,将远程审核方式纳入系统必签审核管理。
认证审核签到系统包含签到端(微信“认证到”小程序,审核人员使用)和管理端(xcsh.cnca.cn,认证机构使用)。
扩大使用范围
1.将全部管理体系认证纳入必签领域。各相关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应当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进行认证审核管理。已经通过“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报送现场审核信息的认证领域,报送方式不变。
2.将远程审核方式纳入必签审核方式。各相关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如采用远程审核方式进行认证审核,也应当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进行认证审核管理。
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日起,在扩大使用范围内开展认证审核活动的,应当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进行认证审核管理。
实施要求
扩大使用范围的实施要求与《认监委关于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国认监〔2021〕3号)规定的实施要求相同,具体如下:
各相关认证机构应组织审核人员在现场审核时按要求进行签到。
1.以审核组为单位进行签到,审核组中任一审核人员可代表审核组进行签到。
2.一次审核须签到两次。审核首次会议开始时签到一次、审核末次会议结束时签到一次,系统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位置。
3.签到时须上传现场审核首、末次会议照片(各1—3张)。照片应能识别审核组全体成员(含技术专家、远程审核人员、实习审核人员)及被审核企业。
4.异常说明。签到端提示签到异常时,审核组应在签到端提交异常说明。各相关认证机构应及时在管理端查看、核实系统提示签到异常的审核项目,并在审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管理端填写说明。
采用远程审核方式(含现场审核与远程审核相结合方式)时,认证机构还须在审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管理端的“其他情况说明”栏目中提交采用远程审核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 国家认监委
认证审核签到系统包含签到端(微信“认证到”小程序,审核人员使用)和管理端(xcsh.cnca.cn,认证机构使用)。
扩大使用范围
1.将全部管理体系认证纳入必签领域。各相关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应当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进行认证审核管理。已经通过“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报送现场审核信息的认证领域,报送方式不变。
2.将远程审核方式纳入必签审核方式。各相关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如采用远程审核方式进行认证审核,也应当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进行认证审核管理。
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日起,在扩大使用范围内开展认证审核活动的,应当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进行认证审核管理。
实施要求
扩大使用范围的实施要求与《认监委关于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国认监〔2021〕3号)规定的实施要求相同,具体如下:
各相关认证机构应组织审核人员在现场审核时按要求进行签到。
1.以审核组为单位进行签到,审核组中任一审核人员可代表审核组进行签到。
2.一次审核须签到两次。审核首次会议开始时签到一次、审核末次会议结束时签到一次,系统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位置。
3.签到时须上传现场审核首、末次会议照片(各1—3张)。照片应能识别审核组全体成员(含技术专家、远程审核人员、实习审核人员)及被审核企业。
4.异常说明。签到端提示签到异常时,审核组应在签到端提交异常说明。各相关认证机构应及时在管理端查看、核实系统提示签到异常的审核项目,并在审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管理端填写说明。
采用远程审核方式(含现场审核与远程审核相结合方式)时,认证机构还须在审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管理端的“其他情况说明”栏目中提交采用远程审核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